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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銀行業申請許可辦理外匯業務,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行得駁回其申請:

一、申請資格不符規定者。

二、未善盡輔導申報義務人填報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者。

三、所掣發相關單據及報表填報錯誤率偏高者。

四、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重大經本行糾正,屆期仍未改善者。

五、其他有事實顯示有礙業務健全經營之虞或未能符合金融政策之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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