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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指定銀行於營業時間以外辦理外匯業務,應檢附相關作業說明向本行申請許可,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筆結匯金額以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或其等值外幣者為限。

二、營業時間以外辦理外匯業務所為之交易,應列報於次營業日之「交易日報表」及「外匯部位日報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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