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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指定銀行應自行訂定新臺幣與外幣間交易總部位限額,並檢附董事會同意文件(外商銀行在臺分行則為總行核定之相關文件),報本行外匯局同意核備後實施。

指定銀行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應遵循基金會洽商銀行公會後,依國際慣例所定並報經本行備查之交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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