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應注意事項
三、 匯出及匯入匯款業務:
(一)匯出匯款業務:
1.憑辦文件:應憑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填具有關文件及查驗身分文件或登記證明文件後辦理;並注意左列事項:
(1)其以新台幣結購者,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指定銀行應確實輔導申報義務人詳實申報。
(2)未取得內政部核發「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國自然人或未取得我國登記證照之外國法人,其結購外匯時,應依左列事項辦理:外國自然人於辦理結購時,應憑相關身分證明親自辦理。外國金融機構於辦理結購時,應授權國內金融機構為申報人。其他外國法人於辦理結購時,應授權其在台代表或國內代理人為申報人。
2.掣發單證:匯出款項以新台幣結購者,應掣發賣匯水單;其未以新台幣結購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
3.列報文件:應於承做之次營業日,將「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中央銀行核准文件及辦理本項業務所掣發之單證,隨交易日報送中央銀行外匯局。
(二)匯入匯款業務:
1.憑辦文件:應憑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提供之匯入匯款通知書或外幣票據或外幣現鈔及查驗身分文件或登記證明文件後辦理;並注意左列事項:
(1)其結售為新台幣者,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指定銀行應確實輔導申報義務人詳實申報。
(2)未取得內政部核發「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國自然人或未取得我國登記證照之外國法人,其結售外匯時,應依左列事項辦理:外國自然人於辦理結售時,應憑相關身分證明親自辦理。外國法人於辦理結售時,應授權其在台代表或國內代理人為申報人。境外外國金融機構不得以匯入款項辦理結售。
2.掣發單證:匯入款項結售為新台幣者,應掣發買匯水單;其未結售為新台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
3.列報文件:應於承做之次營業日,將「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中央銀行核准文件及辦理本項業務所掣發之單證,隨交易日報送中央銀行外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