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持其他身分證照者之結匯案件)
五、 持中華民國外交部核發駐臺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文件者、持中華民國護照但未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其結匯金額按照非居住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