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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結匯案件之確認)

二十五、

二十五、 銀行業受理民營事業償還中長期外債之新臺幣結匯申報案件,依附表九所列應確認文件之規定辦理。

民營事業向國外引進中長期資金,並持有經本局核章之前一季「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申報表」者,其引進資金及還本付息之結售及結購外匯金額,均應先輸入電腦查詢並計入公司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但還本付息結購外匯部分,於其每年得逕行結匯金額用罄後,銀行業仍得受理,無須向本局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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