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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之限制)

三、

三、 金融機構承作公司法人之購置住宅貸款,其貸款條件限制如下:

(一)不得有寬限期。

(二)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含基地)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四成。

(三)除前款貸款額度外,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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