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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終止透支)

六、

六、 金融機構於每日日間透支終止時點未償還其日間透支金額者,由本行自線上發出透支未還金額等通知訊息。

倘逾日間透支償還截止時點仍未悉數償還,本行得就未償還部分加計懲罰息,並於次一營業日就其在本行開立之「同業資金」帳戶內餘額優先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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