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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檢視

金融機構準備金之核算及調整事項,除外商銀行在臺分行由其臺北分行辦理外,其他金融機構由其總機構彙總辦理之。

金融機構合併時,其合併當期準備金之核算及調整事項,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金融機構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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