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非現行法規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7月23日(92年7月25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8年6月15日(98年6月17日生效)

第四十八條

非指定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及漁會信用部應將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交易日報表,於次營業日中午十二時前報送本行外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