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金融機構流動性查核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2年1月24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同日生效)

(違規處理)

九、

九、金融機構每日流動準備比率未達最低流動準備比率者,由本行洽請金管會或農業部通知限期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