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作業簡則(註:本貸款申貸期限已截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9年8月14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
四、
四、承辦金融機構辦理本專案貸款期限:自89年8月14日至9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