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基層金融機構轉存款準備金提存作業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3年5月7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111年1月1日生效)

(基層金融機構應申報之報表)

五、

五、基層金融機構應於準備金調整期限內,填報轉存款免提準備金計算表(格式一),連同當期準備金調整報表,送交受託收管機構查核。屆期未填送上述計算表之基層金融機構,視為無轉存款,按其各種存款之全部金額計提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