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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所有條文

名稱:中央銀行考核國庫代庫機構業務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2年8月4日(同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0年9月11日(同日生效)

[列印]
一、為加強國庫代庫機構之管理及提高其業務績效,特訂定本要點。
二、考核國庫代庫機構之對象,為本行代理以外之所有國庫支庫。收支處
  之考核併支庫計算。
三、考核方式分為:
 (一)平時考核。
 (二)實地考核。
四、考核項目及配分比率如附表。
五、考核原則上每一會計年度一次,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辦理之。
六、獎懲辦法
 (一)對被評為特優之支庫,除函知所屬承轉行獎勵承辦人員外,並於
    年度國庫業務講習會中設獎表揚。
 (二)對被評為業務處理尚待改進之支庫,將函知其承轉行加強輔導。
 (三)對違背代庫契約或重大過失情事之支庫,將依據代庫契約,停止
    其代理權。
 (四)歷年考核結果,將併入增設支庫時之考慮因素。
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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