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一)公式:
績效獎金=本年度決算盈餘×(本年度決算用人費/本年度決算營業支出)×(本年度決算營業收入/本年度決算用人費)÷(前三年平均決算營業收入/前三年平均決算用人費)。
(二)公式之限制因素: 決算盈餘及營業收支如因政策關係導致增減時,得剔除此一因素計發。但盈餘伸算政策因素結果,不得轉為虧損(即決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結果限大於或等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