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總則
貳 申請及管理
一、 金融機構
(一)作業主管及其代理人各一人,負責內部工作安排、安全控管及與本行連繫等事項。
(二)有權發送人員二至八人,負責驗發各項資金轉帳、沖正,以及擔保品繳存、設質、塗銷等作業。
(三)資料登錄員若干人,負責登打各項資金轉帳、沖正及擔保品繳存、設質、塗銷,以及有關交易之查詢等作業。
二、 結算機構
(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或文件。
(二)組織章程。
(三)營運規章。
(四)電子支付系統說明書(包括電腦作業軟硬體配置,網路架構、安全控管及災變備援設施等)。
(五)遵守本要點相關規定之承諾。
參 同業資金轉帳
肆 同業資金清算
一、 電子支付清算
二、 票據交換清算
伍 帳務查詢
陸 事故處理
柒 收費
捌 作業時程
玖 過渡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