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八、
開標及決標方式如左:
(一)本行定期存單公開標售,以未超過所訂底標利率者,按其投標利率由低至高依序得標。利率相同而餘額不足分配時,按投標金額比例分配之,並以新台幣五百萬元為最低分配單位。惟每一投標單位單一期別每次得標總額不得超過該期別標售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二)開標結果由本行發布之,並透過連線系統回覆個別投標單位其得、落標訊息。
(三)投標資料有下列情形者,連線系統拒絕接受相關投標訊息:
1.利率未由低至高依序填列者。
2.未按新台幣五百萬元之倍數投標者。
3.投標總額逾標售總額者。
4.投標利率超過小數點三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