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本專案貸款條件:
(一)總額度:二千億元,其中四億元專供原住民申貨之用。
(二)金融機構貸放利率:按郵政儲金匯業局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年率五.三五%),加一%計算機動調整。
(三)政府補貼利率:固定為年率 .八五%,由內政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四)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按金融機構貸放利率減政府補貼利率,目前為年率五.五%。
(五)每戶貸款額度:
1.台北市每戶最高二百五十萬元。
2.其他地區每戶最高二百萬元。
(六)貸款期限及償還方式:最長二十年,含寬限期三年(只付息不還本金),第四年起依年金法於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還本息。
(七)貸放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每人限購乙戶。
(八)適用建物:限於八十九年八月七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