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供銀行辦理生產企業(含營建業)購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或週轉金貸款專案融資作業 非現行法規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七日
(資料缺尚待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