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三條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9年4月15日(89年7月1日生效)
名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三條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9年4月15日(89年7月1日生效)
1. |
回籠鈔券應整理後方得再付出(附:回籠券整理要點、作廢券標準)
中央銀行發行局92.12.2台央發字第0920066618號函 |
2. |
金融機構於櫃台或提款機付出鈔券,務須經過整理並徹底剔除偽變造鈔券
中央銀行發行局91.11.7台央發字第0910062532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