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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令函

名稱: 金融機構流動性查核要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2年1月24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同日生效)

1. 本行發行之儲蓄券、可轉讓定期存單可作為流動準備、 信託資金準備及向本行融通之擔保品
中央銀行業務局75.01.15. (75)台央業字第056號函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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