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公布後金融機構辦理中央銀行一千億元震災專案貸款補充規定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9年4月21日
名稱: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公布後金融機構辦理中央銀行一千億元震災專案貸款補充規定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9年4月21日
1. |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施行屆期之因應措施
中央銀行業務局94.12.16(94)台央業字第0940052976號函 |
2. |
災民申貸本專案有關毀損建物所有權之稅籍證明問題
中央銀行業務局90.07.17(90)台央業字第020039994號函 |
3. |
重申金融機構承受受災戶原房貸日期之相關規定
中央銀行業務局90.01.04. (90)台央業字第020011979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