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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令函

名稱: 中央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制定時間:中華民國24年5月23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103年1月10日生效)

1. 「信託投資公司報表申報作業說明」部分修訂內容、報表格式、申報專用磁片、密碼單及媒體檔案操作說明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5.1.4台央檢伍字第0950011096號函
2. 修訂「證券金融公司報表申報作業說明」報表格式、填報說明及檢核公式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12.27台央檢伍字第0940054024號函
3. 修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報表申報作業說明」部分內容、報表格式及檢核公式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11.25台央檢伍字第0940050083號函
4. 修訂「本國銀行報表申報作業說明」部分內容、報表格式及檢核公式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11.24台央檢伍字第0940050021號函
5. 原報送「R0912現金卡業務分析表」及「R0913信用卡業務分析表」分別增列放款利率及循環信用年利率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8.18台央檢伍字第0940037929號函
6. 金融機構發生重大偶(突)發事件,應依相關規定通報本行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08.03台央檢貳字第0940034845號函
7. 增訂金融機構填報信用評等資訊規定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4.20台央檢伍字第0940019080號函
8. 修訂「本國銀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填報說明」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3.12.15台央檢伍字第0930057962號函
9. 修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填報說明」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3.12.14台央檢伍字第0930057932號函
10. 為加強防制偽鈔流通,金融機構應配合辦理事項
中央銀行90.10.19(90)台央檢貳字第060055597號函
11. 【報表稽核】修訂本國「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及「海外子銀行(公司)合資銀行營運狀況表」之申報作業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88.07.28. (88)臺央檢柒字第1270號函
12. 請確實執行填報「放款訂約金額及放款餘額月報表」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79.3.26(79)台央檢字第(陸)0435號函
13. 進出口押匯併入放款餘額填報放款月報表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68.8.23台央檢字第1281號函
14. 為配合金融統計需要,「應收承兌票款」及「承兌匯票」二科目請增設子目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66.10.27台央檢字第1252號函
15. 規定外匯指定銀行承做遠期信用狀帳務處理標準分錄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66.9.21台央檢字第113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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