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6年4月23日(96年4月25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106年1月1日生效)

〈受託處理國際保險業務應遵循事項〉
第十五條之一
保險業經本行許可辦理保險相關外匯業務者,得於其經許可業務範圍內接 受同一保險業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委託,代為處理國際保險業務;其受 託處理業務應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及其他有 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