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制定時間:中華民國38年1月11日(38年1月13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98年5月1日生效)

第五條
掌理外匯業務機關辦理左列事項:
一、外匯調度及收支計畫之擬訂。
二、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並督導之。
三、調節外匯供需,以維持有秩序之外匯市場。
四、民間對外匯出、匯入款項之審核。
五、民營事業國外借款經指定銀行之保證、管理及清償稽、催之監督。
六、外國貨幣、票據及有價證券之買賣。
七、外匯收支之核算、統計、分析及報告。
八、其他有關外匯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