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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規定

名稱:相關法規: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3年4月20日(73年4月22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8 日 (106年8月10日生效)

[規範基礎] [列印]

第五條
(刪除)
[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九款及第十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外
之個人,指持有外國護照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之個人;所稱中華民國
境外之法人,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但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
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分支機構不在其內。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資產配置得以全權委
託方式為之。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辦理前項業務,其總行應先經金管會許可兼營全權
委託投資業務,並經中央銀行許可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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