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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規定

名稱: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64年7月21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111年8月26日生效)

[規範基礎] [列印]

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
二、準備金乙戶:為開戶金融機構非依本行規定或依第十五條設定之質權
  實行時不得存取之存款,得酌予給息。
[相關規定] [相關令函] [授權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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