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4年3月20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同日生效)

  玖、過渡條款
六十四、本要點修正前,已利用「央行同資系統」辦理同業資金清算之結
        算機構及其電子支付系統,與本要點規定不相符合者,應於本行
        指定之期限內補正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