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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名稱: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101年12月2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110年12月25日生效)

[規範基礎] [列印]

第六章  計畫稽核及改善程序

第二十五條
票據交換所為確保本計畫之有效性,應定期檢查本計畫是否落實執行。

第二十六條
為持續改善本計畫,票據交換所應建立下列程序: 一、本計畫發生未落實執行時之改善程序。 二、本計畫有變更時之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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