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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名稱: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101年12月2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110年12月25日生效)

[規範基礎] [列印]

第五章  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第二十四條
票據交換所應對所屬人員施以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 護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及各種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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