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4年3月20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同日生效)
玖、過渡條款
六十四、本要點修正前,已利用「央行同資系統」辦理同業資金清算之結 算機構及其電子支付系統,與本要點規定不相符合者,應於本行 指定之期限內補正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