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4年3月20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同日生效)
柒、收費
六十二、辦理同業資金轉帳及清算業務,得酌收手續費或服務費,其收費 標準另訂之。 前項手續費或服務費,每月結計一次,由本行逕自同業資金存款 帳戶內扣取或由連線機構開立支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