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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名稱: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4年3月20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同日生效)

[列印]

  伍、帳務查詢
五十四、同業資金存款戶各項入帳交易,經依本系統通知後,不另掣發收
    據。
五十五、連線機構於營業中收到本行同業資金存款戶入帳或出帳通知而有
    疑義時,得查詢交易明細檔驗對之。
    前項入帳或出帳通知,經驗對發現錯誤時,應立即通知本行經辦
    人員並依有關規定處理之。
五十六、連線機構於每日帳務結束後,應列印當日結帳清單,並逐筆確實
    核對,發現有不符之處,應立即通知本行業務局並會同追查,自
    交易之次日起算,逾三個營業日未提異議者,除依本要點第五十
    九點或第六十點規定處理者外,其交易即視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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