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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規範基礎
一、

一、 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經售及買回中央公債,訂定本要點。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中央公債之經售,採標售、配售或代售方式;中央公債之買回,採競價方式;標售及買回作業以電子連線方式辦理,其作業程序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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