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規範基礎

〈票據交換及劃撥結算〉
第三十二條
本行得於總行及分行所在地設立票據交換所,辦理票據交換及各銀行間之
劃撥結算。在未設分行地點,並得委託其他公營銀行辦理﹔票據交換及各
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之辦法,由本行定之。
[授權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