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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規範基礎

〈設立基金〉
第二十條
本行為協助經濟建設,得設立各種基金,運用金融機構轉存之儲蓄存款及
其他專款,辦理對銀行中、長期放款之再融通。
[相關規定] [授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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