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代庫機構辦理國庫機關專戶存款網路銀行業務注意事項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同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110年1月1日生效)
(資格條件及業務範圍)
二、
(一)本存款帳戶有關之轉帳收付、匯款等交易。
(二)與本存款帳戶相關之查詢、通知類交易。
(交易列帳及憑證)
七、
七、 代庫機構辦理本業務,應併同本存款帳戶一般交易列帳,並依規定編製相關帳表備查,及提供交易帳務證明文件予使用機關核對;上揭證明文件由使用機關利用本業務網路下載列印者,得經使用機關權責人員簽章確認後,作為其入帳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