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3年5月7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111年1月1日生效)
〈訂定目的〉
一、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明確規範基層金融機構轉存農業行庫存 款之準備金提存作業及其相關應遵循事項,特訂定本要點。